全市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现场会在平阳召开

2020/09/25

9月24日上午,全市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现场会在平阳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高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相关人员,各基层院分管领导、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及平阳县法院、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两年来全市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贯彻落实省院 《关于进一步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新发展。

会上,平阳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依次作交流发言,介绍各自在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

赵海霞副检察长就如何做好全市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持之不懈深化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及上级院关于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把握派驻检察工作新的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商请公安机关研究深入推进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措施,促进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真正落地生效。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职能虚化、弱化、异化问题。要明确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对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刑拘下行案件专项监督、危险驾驶案件撤案备案审查、速裁案件专门办理、定期通报会商等五项职能,精准定位,将开展“两项监督”作为重中之重, 多措并举,广开监督信息来源,深耕细作,实现深化法律监督的目的。

三、进一步推广平阳经验,打造派驻检察监督的温州品牌。要将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放到检察工作大局中去统筹考量,灵活借鉴平阳县检察院入驻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全流程共享信息数据、全流程开展监督、全流程简案闭环办理、全流程人员专职常驻工作模式,创建派驻检察监督的温州品牌。

四、进一步强化内外配合协作,构筑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提升派驻检察人员监督能力,完善相应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派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打破数据信息壁垒,增强监督深度,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共同分析解决执法办案新问题。

会前,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平阳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实地调研办案中心各功能区,听取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人员配置等情况介绍。平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虹陪同参观。

来源: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温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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