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人民检察院刑

2020/09/24

原标题: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答记者问

优化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以流程监控助推检察权规范运行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答记者问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就《要点》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谈谈这个文件的起草背景。

董桂文:前不久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明确要求,把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作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其中在健全检察院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中强调,要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集中统一监管作用。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的一项基础职能,也是强化案件办理过程控制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司法办案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对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有针对性地防范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落地,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施行,以及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修改等,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尤其是刑事检察办案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监督机制势在必行。为此,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制定《要点》夯实管理基础,健全完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全面收集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充分借鉴各地检察经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次集中论证,并向最高检机关内设机构、各地检察机关征求意见,最后经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了《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

记者:请您具体谈谈这个要点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董桂文:《要点》作为案件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制定《要点》,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2019年3月15日,中政委、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办案留痕和节点监控机制,编制涵盖主要办案程序的流程标准,推进办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2020年8月26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再次强调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制定《要点》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效的重要举措。

其次,制定《要点》,是积极适应“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强化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监督的现实需要。新形势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等对提升检察官整体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制定《要点》,明确各办案环节中办理期限、诉讼权利保障、文书制作等程序性监控事项,既有利于强化对刑事案件的监督管理,引导检察官依法规范办理案件,更有利于促使检察官了解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和依据,着力于事前预防,寓监督于服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进“十大业务”协调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最后,制定《要点》,是推动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开展,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定《要点》,将刑事案件全流程监控形成标准化、制度化的监控文本,使案管工作人员监督有据,更加高质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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