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淄博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王淑雯获评

2022/08/29

作为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成员,王淑文多次在全国、全省案件管理培训班中进行专题授课,参与起草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省级制度规范。其个人事迹先后刊登于《检察日报》、《淄博日报》,并在淄博电视台《淄博党建》栏目中播出,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实战演练,来自全国各地案管部门的58名业务骨干同堂竞技。经过激烈比拼,淄博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王淑雯以总排名第一的成绩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标兵型人才”。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生,而惟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工夫。”是检察官王淑雯的座右铭,从检十余年来,无论是作为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公诉人,还是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拓荒者”,她始终以一种近乎苛求的标准要求自己,实现一次次自我超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子豪 通讯员 王文斌 淄博报道

2010年,作为首批案管人,她全程参与桓台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筹建工作,积极参与完成了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试点的任务。试点期间,结合本地实际起草了统一受案、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20多项规范性文件。配合上级院率先在本地完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为案件管理插上信息化的“金翅膀”。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并先后被表彰为淄博市“时代先锋”个人、被授予“淄博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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