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2021/09/10

2021年9月1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 “跨境财富管理”业务试点启动仪式以线上模式联合举行。粤港澳同步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业务试点实施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以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副行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黄柳泉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财政管理部门粤港澳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及金融机构代表出席启动仪式。 “跨境金融通”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银行、港澳居民销售的符合条件的投资产品跨境投资,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到投资者的身份。 “南向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账户,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符合条件的投资产品;开立投资账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符合条件的投资产品。

“跨境财富管理”业务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生活圈,促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增强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意义重大。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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