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
2020/09/04南建房〔2016〕2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房地产行业信用综合评价业务培训班的通知》(闽建办房函〔2016〕3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住建局派1名人员参加房地产行业信用培训,并于12月12日 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住建局市场科(联系人:陈惠峰,邮箱:,电话:或4),培训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附件:闽建办房函〔2016〕31号文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9日
上一篇:全区办公室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开班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