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

2020/07/10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驻商各单位: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十条措施》和市委办公室《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精神,切实抓好“基层减负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严控发文总量。严把发文关口,在减数量、压篇幅、提质量上下功夫,确保2019年县委、县政府发文数量比上年减少30%。科学制定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和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控制表彰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不得多头报文、越级行文、重复发文,提倡无纸化办公,规范电子政务文件的发布管理。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的,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提前3个工作日向“两办”报批,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上会审议,不予发文。严控发文规格和发送范围,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县政府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县委文件形式发文;属部门职责范围、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文件印发。除县委常委外,议事协调机构其他成员调整自行发文,不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印发文件。严控发文数量,各镇(办)、县直部门不得将上级文件层层转发、一转了之;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部门和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各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或非成员单位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布置工作任务,不得要求各镇(办)以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名义上报有关情况;印发涉及本领域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的文件,须向“两办”报备。县委常委出席重要会议活动的讲话,根据工作需要和内容性质,可以文件或通报形式印发,一般性会议讲话、主持词和调研活动讲话不得以文件或通报形式印发。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自行下发会议通知,提前向“两办”报备,不再以“两办”印发通知。文件精简后,严禁变相以微信群、工作群等形式向基层发号施令、强压任务。(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办落实)

二、加强文件审核。除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外,各镇(办)、县直各部门贯彻中省市县文件重在落实,提出简明管用的具体措施,不再重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或分工方案。除全局性、综合性文件外,其他文件不再阐述形势、意义,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征求意见类文件,留给镇(办)、部门的反馈时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安排专项工作的文件,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严禁“上午发文件、下午要结果”。倡导“短实新”文风,县委、县政府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5000字,安排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3500字。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上报的综合报告在3000字以内,专项报告在2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可通过附件反映有关内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办落实)

三、从严会议审批。严把会议审批关口,在缩规模、控规格、提效率上下功夫,加大会议统筹整合力度,实行“一会一审批一备案”,确保2019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到镇级以下的会议比上年减少30%-50%。每年年初,除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外,县委原则上只召开一次工作会,统筹安排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农业农村等工作。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两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纪委全会等会议,严格按照规定人数和会期执行;县级部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要严控会议规格和参会人数,原则上只能下开一级,须提前5个工作日按程序报批,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两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参会人数不超过120人、会期不超过半天;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县级部门一把手参会;申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严审上会议题,严控列席人员;除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外,其他县级领导主持或出席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要求镇办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本系统一般业务性会议,不邀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不要求镇(办)、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坚决纠正无实际意义的坐会、陪会现象。(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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